宜昌铁律师  刑事辩护团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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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铁祥律师:为什么要这样写辩护词?

发表时间:2021-03-05 16:39
首先我们来认识什么是辩护词的属性,大白话,辩护词是个什么东东。

第一个观点:辩护词是律师个人的产品,但她的受众对象是承办法官。

律师写辩护词或其他法律文书,没有一定之规,不像公检法的文书,他们从上到下,都有各式各样的文书模板,有格式要求,属于公文类司法文书,有规范化的要求,强制性,刚性规定。

而刑事律师写的各类法律文书,本文以辩护词为代表来说,从上到下没有强制性的文书格式要求,即使有也是倡导指导性质。

既然如此,辩护词怎么写,应当说完全是每个律师私人的事,写好写差,纯属私事,他人无权说三道四。

有一点,律师写的辩护词是给法官看的,对象是法官;而且希望法官能看的下去,能看到文章的尾部,还希望辩护词的某些观点能影响法官从而为法官所采纳。不敢奢望采纳十分,采纳一分二分也是可以的。基于此,律师写辩护词又不得不受到受众对象法官这一因素的制约。

基于上述因素,我们律师写辩护词就不得不考虑如何写好辩护词,让承办法官喜欢看,看的下去,还能影响法官让法官尽可能多的采纳辩护观点。

所谓投其所好,应当是人际关系交往的不二法门,在法官这里也用得上,不仅要用得上,还要用得得心应手,当然这是指写作辩护词而言。

如此看来律师写辩护词就不能天马行空随心所欲,也就是说,就不是纯个人私事,必须考虑到受众是办案法官这个对象。

第二个观点:律师自己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专业技能,写出尽可能让承办法官欣赏认可的“好”辩护词。

那什么样的辩护词能称得上“好”,让承办法官欣赏认可呢?吾认为,这个“好”应当具体以下特点。

1、流畅性。一篇文章阅读起来要流畅,从头看到尾,文笔流畅,不会有看不下去的感觉。

2、舒适性。是不是有这样的感受,有的文章嗨涩难懂,有的文章味同嚼蜡,有的文章阴沉灰暗,有的文章怨天尤人……。从反面来说,不具有舒适性。

3、专业性。我们刑事律师的职责是辩护,我们写的辩护词是律师自己个人的专业能力的体现。

辩护词如何写,更合适更好呢?吾以为,总的讲从内容、形式两方面谋篇布局。具体做到做好:
第一,开门见山,观点鲜明。
第二,层次清晰,突出重点。
第三,结构合理,力求匀称。
第四,由重到轻,排篇布局。
第五,尽用短句,通俗易懂。
第六,首尾呼应,简洁明了。
第七,巧用字体,醒目吸晴。

这七个方面,应当是通俗易懂,稍加思考不难理解。

第三个观点:如何上手写辩护词

辩护词及法律文书,采用的是先说观点,在观点之下,说个一二三四,这一二三四就是结合证据、事实、理由来写作,这就是论证。法律类文书通常如此。

一篇辩护词,可以由几个观点组成,每个观点都照上面说的来写。几个观点组织成文,就是一篇辩护词。

开门见山:先把中心观点亮出来,围绕中心观点,是几个大观点,每个大观点又分几个小观点。这样是什么呢?从外围往里剥层层剥洋葱,一层一层剥。我叫剥洋葱法。相反,多个小观点论证一个大观点;多个大观点围绕起来论证一个中心观点,这就是辩护主题,层层垒拱,犹如金字塔。

有的人说,看了许多讲法,下笔难,写好更难。是的,我有同感。我提一个观点,可以试一试:会说话就会写文章。一件事,用说话把他讲出来,然后用笔把说的话记录下来,就是文章。当然,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还是有区别的。口头语言“吃了吗?”,可能用书面语言表达,就要交待人物、场景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关系等要素,否则看的人看不明白,这就是区别。

在几个观点的编排上,要把重要观点排前面,次要稍次要逐渐往后排,由重到轻,让法官快速看到你想讲的观点。不然,法官看了两页没有兴趣没有耐心,就不会往后页翻看,重要观点放在后面则白白浪费了。我们的辩护词是希望法官看,并且希望看到尾部呢。

在字体上,建议一篇文章不超过三种字体。特别建议,观点标题字体与正文字体要有明显区分,要醒目,要让法官看到标题就知道你这一段主要是什么观点。如果有兴趣,他会再过细往下看。

首尾呼应:文章开头,开门见山开宗明义,讲明总观点,文字上要浓缩要概括,几十个字,让法官一目了然,知道你律师对这个案子总体辩护思路。文尾也要用语简短归纳,首尾呼应,有头有尾。结构上匀称,也适应有些人有看头看尾的阅着习惯。
讲的有点多,纯属个人专业感悟,个性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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